各位考生:
为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以及《公司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着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实现学校“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医务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确保生源质量。
4.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科带头人、各命题小组、远程复试技术支持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根据学院实际,专班下设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命题工作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监督小组等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实行岗位责任制。
四、考核方式
(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二)我司国际贸易学专业继续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招生,通过网络初试和复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我司使用zoom平台进行网络笔试。原则上20人一个考场,考生按照公示的考号对应的考场进入。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一个用于近距离监控考生正面及桌面,一个用于实时监控考核场所,设备要求、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见《2020年公司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温馨提示》(https://yz.sdu.edu.cn/info/1009/4116.htm。)。
(四)网络考核时,考生须遵守《网络考核考场规则》,签署《考生考核承诺书》。
五、报名申请材料
(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考核承诺书》。
3.《公司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4.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公司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简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5.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7.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0.反映自己公司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1.《公司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报考审批表》。
报名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项计划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公司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二)以上材料考生可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vmin@sdu.edu.cn.联系人:吕老师。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4前。
(三)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我司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初试
以网络考核方式(笔试)进行,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考试科目。初试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00-9:00经济学原理,9:15-10:15国际经济学,10:30-12:00外语。
3.结合招生计划,国际贸易学有5个招生名额,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原则上复试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普通招考招生计划的200%左右。
(三)复试
1.复试时间为6月27日。
2.复试主要是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其工作中的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等情况;
②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
③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④考生的创新精神与研究潜质;
⑤考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指定专人,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公司采取复试面谈、“函调”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100分)=外语10%+相关科研成果10%+科研计划10%+专业知识70%
(2)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2.录取:学院在考核结束后根据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力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司。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司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考生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经学校同意,可补录其他考生。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疫情应对措施
1.复试前对会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开窗通风,并对会场内设施进行84喷洒消毒。
2. 面试开始前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C的,立即按照学校处置流程启动应急预案,报告中心校区疫情防控管理员,配合学校进行患者就医、现场管控、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区域隔离消毒、家属情况通报等工作。
3. 与会人员一律戴口罩,并保持间隔1米以上,保持面试现场始终处于通风状态,并配备速干消毒剂。
4.会后进行会场二次消毒(84喷洒)。
十、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制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加强监督督导。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要全程参与研究生初试、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博士招生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变动、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纠正处理。
3.做好疫情防控。要根据学校和校区属地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4.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招生考试的,不得参加与招生录取有关的工作。
5.严格人员选聘。加强招生工作人员遴选,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
6.全员培训上岗。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均须进行相应的安全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7.强化安全保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
8.制订应急预案。要根据工作程序和工作需要,仔细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相关预案。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本文件由全球赌船十大网站(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因为在初试前需要组织考生进行网络平台的测试以及培训工作(包括答题纸的打印,试题拍照及上传流程),我们会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组织考生熟悉网络考场。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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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