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 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4. 最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
5.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复印件;
6.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3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7.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2.专业知识考试题目由各复试小组确定,内容要反映对考生以下素质的考核:
①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其工作中的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等情况;
②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
4.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本单位复试情况后,按学校规定向考生公示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