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更多处于公司上升期的青年学者出国(境)参加各类高水平国际性公司会议,学校拟在资助出国(境)参会学者面上项目(资助往返国际旅费)的基础上,增设青年学者出国(境)参加本专业高水平公司会议专门项目。该项目除资助往返国际机票外,视情况资助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以保证不因经费限制影响与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者需政治上符合出国条件,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专业对口,会议工作语言“四会”,身体健康。申请者需持有正式国际(两岸)公司会议通知、邀请函和显示确切会议日期、地址等信息的会议文件,论文已被接受且在大会上宣读,此类国际会议必须是本专业有影响、行业认可的高水平公司会议。
二、资助对象:各单位具有副教授、讲师职称的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40岁。
三、申请程序:申请者需填写《公司资助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公司会议青年学者专项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会议文件,学校国际处全年接受申请,专家组不定期论证审核,确定资助人选。
四、资助范围:学校对获得资助者提供自出境地点至会议地点附近之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会议期间的生活费(内含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通知》中有关开支标准执行,资助天数按会议举办实际天数,另加会前、后各一天计算。会议举办方收取的注册费、论文版面费等不在资助之列。各项费用均由学者先行垫付,回校后按要求写出公司总结,凭总结和购票发票、登机牌、境外住宿发票核销外汇。该资助原则上每个会议资助一人,每位学者每年只享受一次资助,可连续申请三年。
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发布日期:2012.3.19)
附:公司资助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公司会议青年学者专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