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任课教师:
我司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的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窗口现已开放,请各位任课教师一定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提交、打印与报送成绩单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设定课程成绩评定系数
各学院应组织本院开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系数维护工作。所有成绩录入方式均应设置“平时成绩系数”、“期末成绩系数”,平时成绩系数*平时考试成绩+期末成绩系数*期末考试成绩=总成绩,若只有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系数可设置为0,期末成绩系数设置为1。
1、任课教师课程成绩系数维护途径
进入公司网主页,点击本科教育→教师快捷通道(左上角)→选择下载并安装相应浏览器→录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成绩→录入成绩系数→提交→教师成绩录入→录入→选择录入方式→录入成绩。
2、教务员课程成绩系数维护途径
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课程成绩系数维护→维护课程成绩系数。
(二)选择正确的方式录入成绩
在教师成绩系数录入下面点击教师成绩录入,选择录入课程名称录入或导入成绩。
1、选择录入成绩时,按“录入分数成绩”(百分制)、“录入非分数成绩”(五级制、二级制)、“录入混合成绩”(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在不同的窗口下进行。
2、必修课、限选课采用百分制录入(取整数);点击“录入分数成绩”,分别在“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的相应栏内直接录入阿拉伯数字,点击“暂存” 自动生成“总成绩”,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见习等实践环节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录入;点击“录入非分数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点击一下,出现“√”即可。
3、任选课采用百分制或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录入;点击“录入混合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录入成绩即可。
特别提示:五级制与二级制在同一窗口下,录入成绩时不要把五级制的及格、不及格与二级制的合格、不合格相互混淆。
(三)暂存检查
1、成绩“暂存”是成绩录入的必须环节,教师录入成绩后一定要运行成绩“暂存”功能,否则,成绩提交后将会出现总成绩为“0”的错误现象。
2、对于只有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其平时成绩不能为空,应录入为“0”成绩;否则,暂存后虽然总成绩等于期末成绩,但提交后将会出现总成绩为空的错误现象。
3、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应在运行成绩“暂存”功能后,进行成绩检查,只有在确定录入无误后,方可运行成绩“提交”功能,成绩一经“提交”,即不能修改。
(四)成绩打印
1、成绩提交后,请选择“登记表”打印成绩单,并在签名处签名。
2、任课教师应将签名后的成绩单(作为原始成绩单)及时送交教师所在院教务室(与学生考试试卷一起保存);无院部归属的任课教师,成绩单打印签名后,由教学组负责人统一保存;教学医院任课教师可将成绩单交医院教育处,由教育处转交医学院教务员保存。
(五)成绩入历年库
任课教师录入、提交、打印成绩单并送交所在院教务室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在考试结束2周内(毕业生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周内)将成绩转入历年成绩库并运行五分制统计功能。
百分制转化为五分制方法:在新版系统中,进入“智育评估”的“历年成绩表五分制统计”模块,以开课学院为单位运行“统计课程五分制成绩”功能,即可生成五分制成绩。
二、勘误检查
(一)成绩与试卷对应检查
1、任课教师应做到录入成绩与试卷一一对应,经查实未选课而参加考试的试卷可做无效试卷处理。
2、多位老师上课的课程,学院应指定课程负责人,统筹协调该门课程的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工作,确保每位学生考试成绩均已录入后,方可提交。
(二)成绩更正
1、成绩提交后,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向开课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秘书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如确有问题,由开课学院填写《公司本科学生成绩更正表》,以学院为单位交本科生院进行更正。
2、本科生院将对各学院成绩更正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予以全校通报,并纳入学校年终工作量考核体系。
公司本科生院
2016年12月15日